离退休党总支关于建立离退休党支部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陈艳发布时间:2023-12-19浏览次数:11

各支部: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丰富离退休党组织党内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归属感。经离退休党总支会议研究,现决定在全体离退休党支部推行“固定活动日”制度,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组织形式

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开展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固定活动日”每月一次,一般为每月15日,每次不少于半天。地点为党员活动室。具体活动时间、地点,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并在活动前通知。

三、参加对象

各党支部、党小组离退休党员

四、活动内容

1.主题教育学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系列丛书,党和国家、学校的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收看党建学习影视视频,学习形式包括诵读领学、分享交流、“思想碰撞”大研讨;

2.政治生日:为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

3.参观调研:聚焦党的建设、“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创建,扎实开展参观调研;

4.知识竞赛:参加省、市、学校和离退休党总支组织的各类党建知识竞赛活动;

5.实境课堂:运用丰富的党史资源和校本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实境课堂专题主题党日活动;

6.读书交流:推荐好书,交流读书心得;

7.谈心谈话: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运用党群联络网,及时了解党员、群众思想动态和急难愁盼问题;

8.其他可以在固定活动日开展的活动(工作部署、工作检查等)。

六、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应将“固定活动日”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合并开展,不断创新“固定活动日”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把“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政治性、思想性与生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吸引广大党员自觉主动参与。

2.全体离退休党员应配合党支部工作,积极参加“固定活动日”学习。

3.要做好影像、记录等印证资料。活动开展中的特色、亮点项目,要充分利用微信群、部门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认可度和活动的参与率。

 

中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离退休总支部委员会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