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
评审表彰活动的通知
苏教关委〔2014〕1号
各市教育局(系统)关工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关工委,各高等学校关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51号文件精神,巩固提高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成果,全面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常态化建设水平,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决定今年组织开展“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评审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的奖励对象为:在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不失时机抓好巩固提高工作,在进一步加强关工委基层建设,充分发挥现职党政领导主导作用、离退休老同志主体作用、日常工作团队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在职委员单位作用,以及在关工委特色品牌建设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县(市、区)教育局(系统)关工委或高校关工委。
今年拟设“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40个,原则上普教系统和高等学校各20个。
二、活动安排
1.申报。普教系统先由省辖市教育局(系统)关工委在深入了解情况、客观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本市申报推荐名单,相关申报主体准备申报材料,然后由市里集中向省报送材料。每个省辖市的申报推荐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含市本级),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纳入相关省辖市工作范围。高等学校关工委自行向省申报。申报工作于6月30日结束(以纸质材料寄出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评审。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在第三季度分别组织普教系统和高等学校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进行必要审核。
3.颁奖。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全委会确认后年底前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三、申报材料要求
每个申报单位提供一套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表(纸质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稿)、②事迹材料(纸质一份,紧扣主题,突出重点,5000字以内,专家组评审用)、③证明材料(纸质一组,少而精,不退还,可复印,专家组评审用)。
纸质申报材料邮寄:邮编210024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504室关工委秘书处 何重英 收 ,联系电话:025-83335584。申报表的电子稿发送我委工作邮箱:guangw@ec.js.edu.cn。
附件: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提高奖”申报表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