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陈艳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10

老干部活动室是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政治理论学习、宣传的重要阵地,是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平台,是老干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活动场所。为更好地发挥阵地作用,维护正常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更好地为老干部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老干部活动室由离退休工作处协调安排使用。

二、老干部活动室原则上仅向离退休人员开放,概不外借;有特殊情况需借用活动室请提前申请,并填写老干部活动室使用登记表。

三、活动室桌椅及各种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四、在活动中,要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不吸烟、不乱扔杂物。

五、活动时,保持良好的活动气氛,注意行为噪声、禁止大声喧哗吵闹,确保活动室内安静舒适。

六、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易燃物品入内,不准赌博和进行各种危险及不文明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准携带儿童进入活动室,严禁各类传销、推销人员进入活动室。

八、室内活动结束时要关好门窗、灯、电、水开关,确保活动室安全。

九、活动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请自觉遵守开放时间。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离退休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