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发布者:陈艳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次数:10

1.印章的使用管理实行“专人管理,领导审批,登记备案”制度。

2.印章由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印章放置的地方要安全,节假日要采取防范措施。

3.报送材料用印,必须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出具介绍信、证明信用印,要审阅清楚、确保无误,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

4.实行用印登记台账制度(表附后)。说明用印时间、印章名称、事由、批准人、使用人等事项。出具介绍信要保留存根以备查。

5.印章限定在办公室使用,严禁随意带出部门办公室和交给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保管、使用。

6.用印要符合要求,印章与发文机关落款一致,盖出的印应位置恰当、图形清晰。

7. 对未经审批、登记,擅自使用印章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